党群工作.

会计学院党员目标管理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17-11-09 浏览次数:1289

 为加强院党组织的自身建设,提高党员素质,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增强党支部的战斗力、凝聚力和号召力,保证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尤其是党的教育方针在我校的贯彻执行,特制定本院党员目标管理措施。

  一、管理目标

1、总体目标

1)党支部要真正发挥战斗堡垒作用。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批评和自我批评的优良作风;在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上,发挥保证监督作用;在发展党员的工作中,认真执行“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严格执行领导班子廉洁自律若干规定。把党支部建设成为能担当起团结带领广大师生员工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培养优秀的建设人才,实现跨世纪目标重任的领导核心和战斗堡垒。

2)每个党员要真正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要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做努力学习、好学上进的模范,做不尚空谈、多干实事的模范,做坚持改革、勇于开拓的模范,做读书育人、为人师表的模范,做遵纪守法、同不正之风和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的模范,做执行政策、维护团结的模范。

2、分类目标

1)思想建设方面:要用科学理论武装党员,继续扎实有效地开展“双学”活动,要坚持开展经常性的党内政治思想活动,使每个党员时刻牢记自己是一名共产党员,处处按照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要认真组织党员学习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认真组织党员学习党章;认真进行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深入进行党的宗旨、优秀传统、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进行教师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等教育。要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党的基本知识的教育。

2)组织建设方面:进一步健全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党内监督制度和群众监督制度,增强党员的组织纪律观念。积极支持和指导工会团委和少先队的工作,充分发挥他们各自的积极作用;认真贯彻发展党员的方针,做好党的组织发展工作。

3)作风建设方面: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完善党内民主生活;坚持集体领导,切实起到核心领导和保证、监督作用;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艰苦朴素,为政清廉作风,杜绝软散、腐败现象的滋生,切实维护党的人民利益。

4)制度建设方面:建立和健全各种规章制度,使党内生活、教育管理、党员考评、廉政建设、文明建设等工作科学化、制度化,保证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的顺利开展。

 二、工作措施

 1、加强党的领导,搞好支部自身建设

1)加强教育管理。定期召开支委会,研究制定党员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计划,并抓紧落实;组织学习,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做到学有目标,学有成效,实事求是,形式多样。

2)建立和健全党内生活制度

 ①“三会一课”制度。支委会每月一次,支部大会每两月一次,党小组会两个月一次,特殊情况可及时召开会议,党课每学期一次。

 ②民主生活会。支委每学年一次。党员干部要过双重组织生活。生活会中要开展积极的批评与自我批评,坚持与人为善,实事求是,达到既弄清是非、有增强团结,共同搞好工作的目的。

 ③加强党内外监督制度。民主评议党员,每两年开展一次,就宗旨意识、先模作用等方面,组织党员自评、互评、群众评议,让党员经常接受党组织、党员和群众的监督。

   ④党内“创优评优”制度。每学年,在民主评议党员的基础上,评选先进党小组和优秀共产党员,给予精神鼓励和适当的物质奖励。

  (3)大力加强领导班子建设。设立党总支委员会、支部大会、党小组会记录簿,如实地反映支部活动状况;院级党政领导要带头执行廉洁自律若干规定,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4)做好培养、教育和考察积极分子的工作。把好入党关口保证新党员的质量,支部要分工进行培养和考察;吸收考察对象听党课、参加培训;同时要分配给工作任务,让他们在实际中承受锻炼;成熟一个,发展一个。预备党员每季度要向党支部汇报一次思想、工作、学习情况;预备期满,由本人写申请转正报告,经支委研究交支部大会讨论表决。

  (5)切实发挥支部的核心和保证监督作用。支委要参与学校管理的决策、组织工作;支委要分工负责院教学、科研、共青团、分工会和学生会,支持有半组织开展工作;要关心教职工的政治成长、业务学习和生活改善、千方百计调动教职工的社会主义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保证党的政策贯彻执行;要进一步建立“党员思想工作责任区”制度。教育党员在责任区中,以自己的先锋模范作用,带领师生员工完成各项任务。

   2、每个党员要按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严格要求自己,踏实履行党员义务:

   (1)积极参加政治学习、设立政治理论学习笔记,经常学习《半月谈》、《求是》及其他党的理论刊物。、

   (2)坚持参加党内组织生活,不断增强党性观念。要按时交纳党费,准时参加“三课一会”。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必须请假。要严格执行党的决议,服从党的需要和组织安排,遵守组织纪律和工作制度;绝不做超然于组织之外的特殊党员。

   (3)坚持请示汇报制度,不断增强党的组织观念。党员要经常主动地向党支部、党小组汇报自己的思想、工作、学习情况;外出学习或工作的党员,回校后要主动向组织汇报情况。每学期党员向党小组长、党小组向支部汇报一次;每学期支部向党总支汇报一次工作、学习情况。遇到有临时情况和重要问题,要随时请示汇报。

   (4)认真负责地完成好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美味党员在工作、学习中要起先锋模范作用,在自己所属的思想工作责任区中,要做群众的知心人和各项工作的带头人,起沟通党群众关系的桥梁作用。

   (5)要不断加强自身的作风建设和道德修养。为人正派、光明磊落,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坚持民主集中制,关心群众疾苦,多为集体、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自觉遵守职业道德,关心爱护学生,尊重党外通知,遵纪守法,做到令行禁止。坚持原则,股权大局,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维护社会安定。以党和国家的利益为重,争挑重担,肯做牺牲,绝不假公济私、损公肥私。艰苦奋斗、积极进取,时时处处起模范作用。

三、本“意见”自2016年5月1日起执行,每个党员年检查一次;每两年评议考核一次,作为党支部向支部大会报告工作的一项内容和党员考核评议的一项内容和党员考核评议的重要依据。

 

会计学院

2016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