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和院党委纪委关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和措施,坚持从严治党和惩治腐败,保持廉洁奉公、勤政敬业,艰苦奋斗的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1、党总支要坚持把党内廉政建设和惩治腐败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要结合党员学习,每半年安排一次有关廉政建设方面的内容,增强反腐倡廉、为人民服务的意识。
2、建立健全预防职务犯罪的管理制度和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对涉及权、钱、物人员的管理和监督。
3、党员领导干部要廉洁自律、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严格执行廉洁自律若干规定的要求,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严格管好自己,管好身边的工作人员
4、对违法违纪案件坚决查处,要一抓到底,依法惩处,决不徇私枉法、疏通庇护。
5、要认真抓好分管线的廉政建设,不得利用职权和工作之便,欺上瞒下,刁难设阻,涉及全局性的大事,必须经总支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
6、认真检查总结廉洁自律若干规定的执行情况,要通过双重民主生活会和领导干部述职等形式,每半年做一次廉政情况检查。
7、坚持纪律面前人人平等,对违反上述廉政制度的,除按有关规定处理外,情节轻微者责成检查,通告批评;性质严重者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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