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廉政】会计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自查报告
发布时间: 2017-02-23 浏览次数: 1744

今年来,在校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校纪委的监督指导下,会计学院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及省委和纪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制的要求,不断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和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落实,以抓好责任分工和落实工作为突破口,切实加强说法从政教育,不断增强我院干部职工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有力地推动了我校教育事业的发展。根据《南京审计大学党风廉政建设专项巡查工作方案》,现将会计学院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

(一)严格遵守廉政纪律带头做好表率

今年以来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相关内部教学和党建管理制度,院领导班子带头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以及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等有关规定认真落实领导干部一岗双责、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等制度积极开展联系贫困学生的帮扶工作带头深入基层开展调研活动等坚持党务和政务公开主动接受全院教职工监督聚焦突出问题,狠抓正风肃纪紧盯四风新形式、新动向加强对厉行节约、公车使用、职务消费等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健全改进作风建设常态化制度

(二)切实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有效夯实惩防体系建设基础

为不断推进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按照省委组织部纪律作风教育整顿的相关要求,认真制定本院每月学习计划,做到学习有台帐,每季有检查,并紧密结合自身实际,采取有效措施,认真组织开展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专题党课《信仰的力量》以及《领导干部立家规,共产党员正家风》等主题活动,通过采取全体人员集中学习、党总支书记带头学、基层党支部集体学、党员干部自学等形式,增强全体党员、教师接受监督的意识。通过纪律教育,使广大党员、教师增强纪律观念,自觉遵守各项规定。强化大局意识、宗旨意识、法纪意识、廉政意识、监督意识,在学院中营造人人遵循《条例》,个个抵制腐败的良好氛围。同时,在工作实践中不断完善相关制度和规定,确保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落到实处。

二、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主体责任方面

1. 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有待提升

2014年,中央组织部、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印发了《关于在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通知》,要求各级党组织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把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作为整改落实的重要任务,着力解决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之所以强调基层党组织建设,是因为基层党组织是接触百姓的第一站,对上级党组织代表民意,对下面百姓代表政府,是我国党组织中最基础的细胞。唯有扭转基层党组织过软过弱的局面,只有大力凝聚社情民意,党的执政能力才能巩固提升,党的执政基础才能稳固。认真倾听民心民意,传递民众心声,重视民众所关心的问题,解决民众的切身利益问题,才能把人民群众紧密团结在党和政府周围,才能真正解决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问题。

软弱涣散的基层党组织所带来的不仅是战斗力的丧失,还会导致基层党组织对民众凝聚力的衰退,也意味着党的群众基础受到影响。换言之,民众的不满在累积,这势必影响到党的执政基石。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是党的执政能力的重要体现。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基础牢了,党的执政地位才会稳固;基层强了,党的执政能力才会增强。因此,下一步应首先明确问题出在何处、何处软弱、哪里涣散,才能对症下药,精确制定出整顿方案和步骤,实现整顿的预期目标。

2. 基层支部党建工作没有抓到实处,存在走过场的现象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教育部明确规定了教育部及所属系统,各直属单位党政一把手对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责任,领导班子及其他成员根据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的领导责任。目前,虽然学院也按此规定建立起了相应的责任制度,出台了适合我院情况与特点的规定,但是在具体落实方面仍旧是人浮于事。在落实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各自应承担的责任还不是很明确,不仅不利于问题的解决,对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也是会大受影响,同时还会有损党的干部在群众心中的形象。

作为基层党支部,没有完全将组织上的党建工作落到实处,生活相对松散,没有严格按要求执行“两会一课”制度,导致传达与学习党中央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重要讲话与精神不够及时。

3. 党员、干部在教学活动中先锋模范作用不够突出

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不仅要教书,更要育人,以自己模范的品行来教育和影响学生。那么,作为一名党员教师,身上所肩负的责任就更重了。而我们支部的部分党员、干部在教学活动中先锋模范作用不够突出,总体表现为:心态不够平和,对待工作和学生不够耐心。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不够突出,和不同学院的同志交流不够积极。工作中缺少主动意识,常常被动消极等待领导的安排

此外,部分党员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具体要求不明确,认为党风廉政建设是纪检、监察部门的事,与己无关,采取一种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态度,自觉性不够。部分党员干部对自己要求不高,“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勤政廉政意识薄弱,缺乏求真务实、埋头苦干的精神,满足于做表面文章,形式主义问题比较严重。有的干部政治纪律性不强,不敢坚持原则,明哲保身,存在好人主义思想和庸俗作风。第三是思想教育的效果不够明显,在学风上存在厌学、假学、浅学和学而不思、学而不行的问题。

4. 制度建设薄弱,执行规章制度不够严格

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关键性问题就是缺乏具有可操作的责任制,具体而言,体制机制不健全,规章制度不明确。虽然制定了相关的规章制度,但一些制度略显陈旧,缺乏创新,明显跟不上学校实现内涵式发展的步伐。就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制定和落实来看,党风廉政建设的条款过于笼统,分工不够具体,责任落实不够明确,存在责任交叉和真空的现象,对责任考核,责任追究等方面还缺乏相应具体的措施和办法。党务工作对行政工作的指导监督作用没有积极地发挥出来。缺乏从规章制度方面的约束性,容易导致腐败。

在规章制度的执行环节上,有章不循,以言代法的现象还时有发生,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二是有时存在以领导签字与口头表态取代按章办事的问题。三是随意性问题,因人而异,因事而异。

5.监管机制不完善,制约措施乏力,缺乏民主参与的积极性

党风廉政建设应是一项全员参与的工作。会计系基层党支部并没有真正认识到教职员工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所应发挥的积极作用,只把希望寄托在纪检监察部门。因此并未探索出群众参与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效形式;其二,一些教职员工一方面对本学校的党风廉政建设很关心,并希望将自身的看法与要求通过有效的途径得到采纳和实行;另一方面又担心会遭遇打击报复,使自己的利益收到损失。这样使得民主参与的积极性大打折扣,群众监督并未取得实际性的效果。

(二)教学管理方面

1党员老师在教研活动中的引导作用不够突出

学校、学院出台了一系列教学工作规章制度,也在各类工作通知中明确了专业建设、课程建设、课堂教学、实践教学等方面的质量要求和规范,但在实际落实中还存在力度不够、流于形式、落实不到位的现象。党员老师虽然能够按要求学习文件,但是有些党员老师的思想认识还是不够,有些行为可能也不符合要求,在日常的教学和科研中不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引导作用不够突出。此外,特色、品牌专业组建了团队,但具体工作仍然是个别人承担,尚未形成团队合作的氛围、习惯和机制,无法形成团队合力。课程组组建已经完成,但课程组教研活动尚未常态化,学院多次呼吁、布置,但尚未达到应有效果。会计学科应用性较强,需要突出案例教学以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学院在专业建设、课程建设中拟定了具体计划开发案例库,督促教师运用案例教学,但目前大部分教师在课堂教学中会少量引入案例教学。但教学主旋律仍然比较传统,主要以教材讲授为主,使得课堂教学还不够深入和生动,等等。针对以上问题,学院虽然积极思考,作多种探索,但尚未形成有效的管理措施,使得教学管理工作无法落实到位。

2教学研究成果很少

教师应该根据自己在教学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加以探索,思考如何解决教学中的不足,增强与学生的互动并提高自己的教学水平。在这一方面,党员教师的作用并没有完全体现出来,针对教学的研究成果很少,存在的问题不去思考和解决必然会对日常的教学工作带来一定的困难,从长远来看也不利于教师自身教学水平的提高,且会对师生间融洽的关系形成不利的影响,因而教师尤其是党员教师对教学研究应该重视起来。

3教学研讨不够深入

教学研讨是提高教学质量的必须路径,目前学院教学研讨处于推一推动一动的状态,即使研讨也是围绕教学规范化方面展开,在启发式、讨论式、研究性等教学方法探索,学生激励等方面还涉及不多、深度不够。教师固守原有的教学工作认知,目标定位、方法路径遵循传统做法,对新教学方法掌握不够、能力不足,教学研讨无从入手。教学研讨工作难以量化,无法直接观测,学院在管理制度上尚未突破,还无法激励和约束老师加强教学研讨。

4、新教师课堂经验缺乏,掌控能力欠缺

新教师入职经过学校组织的各类培训、学院配备的导师指导和个人的努力,初步掌握了课堂教学程序,但课堂教学是一项复杂工作,教师能力、心态情绪准备、学生层次、动机、参与情况、课程难度、方法手段等诸多因素影响着课堂教学效果,新教师在课堂掌控上仍显能力不足,还需要积累课堂经验。

(三)进一步提升科研能力

    1、学科建设成果不够显著,高水平科研成果和建设成效不明显。科研工作缺乏计划和监督实施举措。

    通过经费和政策的支持,扶持和培育国家级科研项目和国际、国内权威期刊发表论文,力争获得国家级科研项目和权威论文发表数量的突破。积极组织各研究团队的成员通过海外访学、国内外的学术交流等形式与国内外知名学者合作,开展科学研究工作,扩大本学科的影响。培养和支持本学科方向的团队成员申报成为“333工程”和“青蓝工程”学术带头人、“青蓝工程”优秀青年骨干教师、省级教学名师等,培养学科带头人后备人选。

    2、科研经费不足,使用效绩不明显,经费报销过程中,也存在不严谨现象。

 3、教授功能未能充分发挥。探索教授治学的有效途径,未能充分发挥教授在教学、学术研究和学校管理当中的作用。教授、副教授严重科研产出严重不足。

(四)学科建设的力度要加大

我院的学科工作建设进展缓慢,业绩不突出。在学科队伍建设、科研创新、人才培养等方面都没有取得明显突破,获得国家级或省部级的优秀成果奖项较少。

三、加强我院党风廉政建设的改进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廉洁自律教育

思想认识是实践的先导和前提,经实践证明了的、科学的认识,可以用来指导人们的行为。党风廉政建设是党经过多年的探索和实践总结出来的,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进行自身建设的重要法宝。党风廉政建设要首先从提高思想认识入手。要清醒地看到此事关系到我们学院是否能够形成团结的、具有战斗力的领导集体,关系到学院发展与建设的长远大计,关系到学院的可持续发展,并把它纳入到对学院日常运行的管理之中,将其作为衡量学院党总支和行政工作得失,成绩考核的重要标准来加以看待。

作为学院主管党风廉政建设的“一把手”,应明确自身的责任,加强领导,勇于担当;应加强对自身廉洁自律的要求,严于律己,应主动接受群众监督,谦虚谨慎,不骄不躁;应支持并配合纪检监察部门的工作,协调各方,统筹考虑。思想认识的提高有赖于领导干部不断加强自身的党性修养,用党的先进理论武装头脑,培养和保持高尚的道德情操,锻炼意志、拒腐防变,加强对党的教育事业的责任意识和为教职员工谋福利的公仆意识的培养。只有学院领导干部加强了思想认识,加强廉洁自律教育,才能使党风廉政建设深入人心,并从源头上杜绝腐败现象。

(二)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党政运行机制

完善学院内部的制度建设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载体。由于学院中现存的制度有这样或那样的漏洞,给潜在的腐败主体提供了大量的腐败机会,所以要加强我们学院的党风廉政建设,防止腐败必须在制度建设方面予以足够的重视。

首先,加大力度推进学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制定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学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依据,在制定的过程中一定要既体现原则的坚定性,又要考虑到本院的具体实际,做到实事求是。同时,责任制要尽量做到科学、细致,可操作性强。从责任的划分到成绩的考核,从宣传动员到组织协调,从计划的部署到责任制的追究,层层把关,全面落实,条款明晰,具体到人。除学院党政领导“一把手”亲自主抓外,要有专门的机构对责任制的制定、执行以及监督和反馈负全面的责任。

其次,进一步完善党政运行机制,加快制度建设和改革,防止乱用职权,维护教育公平,完善学位管理、评定和审查机制。完善学院内部管理制度,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规范培训收费行为,完善年终评优及各类教学奖项的评选办法,通过严格的制度设计规范和约束干部的权力,防止滥用权力行为的发生。制度建设是推进我院党风廉政建设的落到实处的重要途径,只有加强制度建设才能使我院的党风廉政建设具有可操作性与实效性,并为真正预防与惩治腐败提供必要的支持。

(三)推进民主参与,强化群众监督与责任追究

党风廉政建设水平的提高,有赖于广大教职员工的积极参与,有赖于民主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民主参与、群众监督与责任追究是相辅相成、不可分割的,只有教职员工的主人翁责任感充分发挥出来,才能积极主动的为学校的党风廉政建设献计献策;只有在群众监督下的党风廉政建设,才经得起实践的考验,使权力运行在阳光下;同时,也只有严格落实责任追究,才能得到群众的信任,使党风廉政建设取得实际性的成效。因此,推进民主参与,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一环,是保证党风廉政建设顺利推进的核心和关键所在。

首先,积极做好宣传工作。作为学院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要向本院广大教职员工宣传高校党风廉政建设的重大意义,以及自身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所处的地位和应发挥的作用。同时制作与党风廉政建设相关的宣传手册,并通过主题教育、学习讨论、辅导报告、典型教育等形式让群众主观上愿意参与建设,客观上主动加入建设。

其次,探索群众监督的方式与途径。(1)贯彻民主集中制。决策无论大小,均应执行民主集中制,这是群众参与,发扬民主,防止腐败的最有效手段。(2)党政联席会。对于学院重大问题的决策,通过党政联席会充分酝酿,杜绝一言谈。(3)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及时发现问题,将腐败消灭在萌芽状态。(4)信息公开。通过校园网、教务信箱等公开透明的接受群众对我院党政工作的监督

再次,维护群众利益不受损失。责任追究是高校党风廉政建设中最艰难的,同时也是最重要的一个环节。维护群众利益不受损失关键就要看责任追究是否到位。要制定保密制度。保证对惩治腐败、揭发检举有功群众的利益不受损失,同时还要辅以相应的奖励措施;要本着以事实为准绳的态度,不偏听偏信,防止假公济私,以免伤害干部群众;最重要的是应将责任追究落到实处,维护群众的利益,纯洁党的队伍,对增进学院党的组织的战斗力发挥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