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级全日制会计硕士专业学位(MPAcc)研究生培养方案
发布时间: 2017-02-24 浏览次数: 1705

一、培养目标

培养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养和职业道德,系统掌握现代会计学、审计学和财务管理以及相关领域的知识和技能,能够理论联系实际,具有较强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的应用型、复合型高层次会计人才。具体要求为:

1.掌握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团结合作,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敬业精神和致公情操。

2.掌握现代会计理论与实务及其相关领域的知识与技能,具有国际视野和战略意识,能够适应多变的商业环境,具有较强的职业判断能力以及发现、分析和解决实际会计问题的能力,具备领导会计工作的潜质。

3.熟练掌握一门外国语,能阅读本学科外文文献,具有一定的国际学术交流能力,具有较好的计算机运用能力。

二、研究方向

1.以财务会计和管理会计方向为主,兼顾财务管理和注册会计师方向。

2.根据需要,分别设立财务会计、管理会计、财务管理和注册会计师审计等培养方向。

三、学习年制

基本学习年制为2年。

四、培养方式

1.实行学分制。研究生必须通过学校规定课程的学习和考试,成绩合格方能取得该门课程的学分,修满规定的学分方能毕业;通过科研成果考核方能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学位论文经答辩通过者,可按学位申请程序申请会计硕士专业学位。

2实行“双导师制”。聘请企事业单位、实践部门、政府部门有关专家共同承担指导工作。

3.教学方法重视运用课堂讲授、讨论、案例分析、现场研究、情景模拟等方法。

4.重视和加强政治思想素质和和会计职业道德的培养。

五、培养基本环节与学分要求

全日制会计硕士专业学位(MPAcc毕业应修总学分为39学分。其培养环节包括:公共课(7学分,必修)、专业核心课(14学分,必修)、选修课(至少修满10学分)、先修课(不计学分)、社会实践(4学分,必修)、学术讲座(1学分,必修)、文献阅读(不计学分)、学位论文(3学分,毕业和申请学位的必要条件)。

相关具体要求:

1.先修课。跨专业录取的考生在入学时须通过先修课课程考试。如考试不通过,需要补修相关本科课程并经考核合格后方能毕业。

先修课课程包含:

1)中级财务会计:推荐教材《中级财务会计》,路国平、黄中生著,高等教育出版社,2014

2)财务管理:推荐教材《公司理财:精要版》(原书第9版),[]罗斯著,机械工业出版社出版,2011

2社会实践。未曾参加工作或参加工作不满2年的研究生应参加不少于6个月的社会实践,可以采用集中实践与分段实践相结合的方式,并撰写实践总结报告。已参加工作满2年的研究生可以不参加社会实践,但须以修其他课程所获学分替代。

3.学术讲座。专业学位研究生在培养期间至少参加10次学术讲座,并提交相应学术报告给导师,导师审核通过后由研究生交所在学院登记。

4.文献阅读。

 

六、课程考核与中期考核

1.课程考核。研究生课程考核应注重考查学生对专业知识的掌握情况和综合分析问题的能力。可以以笔试、课程论文、研究报告、面试、项目方案设计等多种方式进行考核。其中,课程论文的成绩至少占课程考核成绩的50%以上。

2.社会实践考核。研究生社会实践须有明确的内容要求、合理的时间安排和严格的考核方法。研究生在完成社会实践后,应填写社会实践总结报告由实践单位给予评价并加盖公章。可采取集中实践与分段实践相结合的方式,分多个单位进行实践的,每个单位都需出具实习鉴定。

3.中期考核。由所在学院组织学科点负责人和导师对研究生进行中期考核。主要考核研究生的思想品德、课程学习和科研能力等情况,同时对研究生参加科研、学术活动和社会实践等情况进行督促和检查。考核小组应本着公正、负责、实事求是的态度对研究生作出评价。

中期考核不合格者,不能进入学位论文撰写阶段;对完成学业有困难者,劝其退学或作肄业处理。

七、学位论文与学位申请

硕士学位论文要体现会计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特点,学位论文选题须与专业方向和会计实践紧密结合,注重解决实际问题。学位论文要体现学生运用会计学科及相关学科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会计工作实际问题的能力,具有创新和实用价值。论文形式可以是案例分析、企业调研报告或理论结合实务的专题研究报告等。硕士生一般需用一年的时间完成学位论文。学位论文原则上不少于2万字。

除学位论文外,研究生申请学位时还应达到以下学术水平中的一项:

1.申请人以南京审计大学为署名单位,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国内刊物须有CN刊号)、正式出版的学术辑刊、国内外学术会议(应有正式出版的会议论文集)至少发表1篇与本学科相关的学术论文。所发表的论文原则上以申请人为第一作者(如为第二作者,则第一作者应是指导教师);

2.申请人以南京审计大学为署名单位,获得与本学科相关的国家专利证书或软件著作权证书;

3.通过实习实践,申请人以南京审计大学为署名单位,撰写的调研报告、项目计划书、项目报告、案例分析报告等被实践单位采纳,并有采纳及取得效益的证明。

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申请,按《南京审计大学硕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