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16级专业硕士和2015级学术硕士研究生培养和学位论文工作的通知》和《南京审计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与学位申请管理办法》(南审研发〔2016〕15号)的有关要求,特制定2016级会计专硕、2015级会计学硕学位论文答辩工作方案。
一、学位论文答辩领导小组
组长:殷俊明
成员:马德林 黄中生 吴青川许汉友 崔秀梅
秘书:王莹
二、学位论文答辩时间安排
时间:2018年5月11日下午14:00开始
1、第一组 敏行201
组长:王跃堂
教师:李炎炜 朱明秀 叶邦银 张兴亮
秘书:宋雅琴
学生:司淑娴 唐丽红 赵婷婷 王 军 陈 宁
2、第二组 敏行202
组长:陈良华
教师:都晓芳 施 平 张 力 崔秀梅
秘书:吴大勤
学生:陈 茜 戴安娜 王 思 陈思琪 周盼盼 陈家齐
3、第三组 敏行203
组长:徐光华
教师:刘家龙 殷俊明 许汉友 高凤莲
秘书:周达勇
学生:陈 倩 张 颖 赵弘扬 王一鸣 张 弛 程雯慧
四、答辩程序
1、答辩委员会主席介绍答辩委员会成员,宣布答辩会开始。
2、研究生陈述,时间不超过15分钟。研究生陈述学位论文选题的理论和现实意义、学术和实际应用价值、国内外相关研究的历史和现状、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研究的基本内容框架、创新点和不足。
3、答辩委员会委员质询,研究生回答问题。
4、评议与表决。答辩会休会,研究生离场。答辩委员会委员对答辩情况进行评议,并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对论文答辩是否通过、是否建议授予硕士学位进行表决。表决经答辩委员会委员三分之二及以上同意,方为通过。
5、宣布答辩决议。答辩会复会,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学位论文答辩决议。
五、校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和校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
1、校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参考研究生院《南京审计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
2、校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参考研究生院《南京审计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办法》。
会计学院
2017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