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审计大学会计学院2016级会计专硕、2015级会计学硕学位论文二次答辩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 2018-05-23 浏览次数: 1510

根据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16级专业硕士和2015级学术硕士研究生培养和学位论文工作的通知》和《南京审计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与学位申请管理办法》(南审研发〔201615号)的有关要求,特制定2016级会计专硕、2015级会计学硕学位论文答辩工作方案。

一、学位论文答辩领导小组

组长:殷俊明

成员:马德林 黄中生 吴青川许汉友 崔秀梅

秘书:王莹

 

二、学位论文二次答辩时间安排

时间:2018530日下午14:00开始

 

三、学位论文答辩分组情况

1、第一组 敏行207

组长:沈永健

教师:陈  鹏 王  烨 马德林 屈耀辉

秘书:韩美妮

学生:唐丽红 赵婷婷 陈一鸣 肖欣怡 尤贾敏

 

2、第二组 敏行208

组长:杜晓荣

教师:李云彬 章之旺 高凤莲 罗琰

秘书:龚媛媛

学生:陈家齐 陈  倩 鸦兴威 严   

四、答辩程序

     1、答辩委员会主席介绍答辩委员会成员,宣布答辩会开始。

     2、研究生陈述,时间不超过15分钟。研究生陈述学位论文选题的理论和现实意义、学术和实际应用价值、国内外相关研究的历史和现状、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研究的基本内容框架、创新点和不足。

 3、答辩委员会委员质询,研究生回答问题。

 4、评议与表决。答辩会休会,研究生离场。答辩委员会委员对答辩情况进行评议,并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对论文答辩是否通过、是否建议授予硕士学位进行表决。表决经答辩委员会委员三分之二及以上同意,方为通过。

 5、宣布答辩决议。答辩会复会,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学位论文答辩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