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
为提高会计硕士专业学位论文质量,促进各培养单位在学位论文方面的交流,全国会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会计教指委”)决定开展2018年全国MPAcc优秀学位论文评选活动。现将具体情况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自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并已获得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的MPAcc毕业学员学位论文。
二、评选形式
全国MPAcc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工作采取网上报名参选和网上专家评审的形式,各参选培养单位登录全国会计硕士专业学位优秀学位论文评选系统(如忘记用户名和密码请与会计教指委秘书处联系),请各培养单位参照《优秀学位论文评选系统参选用户使用文档》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论文参选。
三、论文征集
请各培养单位于2018年11月5日15:00前登录全国会计硕士专业学位优秀学位论文评选系统网上提交参选论文(注意:以附件形式上传的论文中不能出现学校、姓名、指导老师等相关信息,否则取消参赛资格)及论文的《作者授权书》(扫描件)、《企业推荐意见》(如有,扫描件)、《相似性检测报告》(扫描件),请务必使用中国知网进行相似性检测,参选论文总文字复制比须低于15%。若提交的参选论文已被中国知网收录,请联系中国知网并从知网上撤销后参选。
原则上各培养单位向会计教指委只能推荐2篇参选论文。评选年度被授予学位的MPAcc学员人数在100人(含)以上的培养单位,或上一评选年度有学员获得优秀学位论文奖的培养单位可额外增加2篇参选论文。提交4篇参选论文的培养单位需邮寄相关证明。
请各培养单位于2018年11月5日前将《作者授权书》(原件)、《企业推荐意见》(如有,原件)、《相似性检测报告》(原件)、中国知网文本复制检测报告单(简洁版)、符合提交4篇参选论文资格的证明(提交2篇参选论文的单位无需出具此证明)邮寄至会计教指委秘书处。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中国人民大学明德商学楼1001室,王老师(收),18514029930,邮编100872。
四、评选程序
全国MPAcc优秀学位论文的评选程序包括论文推荐、形式审查、匿名通信评审、会议集中评审、会计教指委审批、公示、批准七个环节,具体评选规则见《全国会计硕士(MPAcc)专业学位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办法》(http://www.mpacc.cn/displaynews.php?id=1519)。
五、其他
全国会计硕士(MPAcc)专业学位优秀学位论文评选设优秀学位论文奖二十名,优秀学位论文组织奖两名。会计教指委将在主页上公布获奖论文名单及获奖单位名单,并向获奖者、获奖单位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
秘书处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10-82509201
电子信箱:mpacc@ruc.edu.cn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中国人民大学明德商学楼1001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