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教学部:
随着我校研究生招收规模不断扩大,为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南京审计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评聘与管理办法》(南审研发〔2018〕39号)和《南京审计大学硕士研究生校外实践导师评聘与管理办法》(南审研发〔2018〕40号)文件精神,学校近期将开展校内导师、校外实践导师增列和现有导师归属梳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导师增列
(一)学科(专业类别)范围
1.新增学位点(工商管理专业硕士学位点)
2. 新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学位点
3.校内导师、校外实践导师数量不足的学位点
(二)申请条件与流程
1.校内导师。①申请人可根据南审研发〔2018〕39号文件相关条件及要求填写《南京审计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表》(附件1)并提交至学位点所在学院,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评审通过后填写《申请硕士研究生导师人员审核情况汇总表》(附件2);②新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在其他高校取得研究生导师资格者,需填写《引进人才研究生导师资格认定表》(附件3),并提交至学位点所在学院,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认定后填写《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认定情况汇总表》(附件4)。
2.校外实践导师。申请人可根据南审研发〔2018〕40号文件相关条件及要求填写《硕士研究生校外实践导师申请表》(附件5)。并提交至相关学院,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评审通过后填写《申请硕士研究生校外实践导师人员审核情况汇总表》(附件6)。
因招生规模扩大、现有导师数量严重不足的学位点,校内导师评聘条件可适当放宽要求,但申请人须具备良好的学术素养、较高的学术水准、强烈的责任心、丰富的实践经验,能够胜任研究生指导工作。
二、梳理导师与学位点归属关系
1.根据文件规定,每位研究生导师原则上只在一个学位点担任指导工作。如确需担任第二个学位点的指导工作,本人应在该研究领域内确有较多高水平学术成果,且能担负起指导职责。
2.由于学校机构调整、人员变动及学位点增设,导师与学位点归属关系需进行梳理。梳理原则为:每位导师至多只能在两个学位点(含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指导国内研究生。凡需变动归属关系的导师请填写《南京审计大学硕士生导师学位点调整申请表》(附件7),经原学位点所在学院签字后交拟调入学位点所在学院,拟调入学位点所在学院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评审通过后填写《硕士生导师学位点调整申请汇总表》(附件8)。
三、其他
1.我校研究生培养实行导师负责制,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导师指导质量直接决定了研究生培养的质量。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导师评聘工作,对照评聘条件进行严格把关,评聘的导师要确实能担负起指导职责。
2.请将填好的上述附件纸质稿(A4纸,正反打印)和电子稿各一份于5月22日之前以学院为单位报送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研究生院)。研究生院汇总后,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
研究生院联系人:朱志强,联系电话:58312962,办公地址:敏行楼505室,电子邮箱:529286158@qq.com。
四、会计学院要求
1.校内导师申请:填写《南京审计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表》(附件1)(包括支撑材料)和《申请硕士研究生导师人员审核情况汇总表》。
2.校外实践导师申请:填写《硕士研究生校外实践导师申请表》)(包括支撑材料)(附件5)和《申请硕士研究生校外实践导师人员审核情况汇总表》。
3、引进人才:填写《引进人才研究生导师资格认定表》(包括支撑材料)(附件3)和《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认定情况汇总表》。
4、硕士生导师学位点调整:填写《南京审计大学硕士生导师学位点调整申请表》和《硕士生导师学位点调整申请汇总表》。
学院联系人:王莹 任锋 联系电话:58318515,办公地址:敏知楼511室,电子邮箱:310063@nau.edu.cn,截止时间:5月13日。
特此通知。
附件:
1.南京审计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表
2.申请硕士研究生导师人员审核情况汇总表
3.南京审计大学引进人才研究生导师资格认定表
4.引进人才研究生导师资格认定情况汇总表
5.硕士研究生校外实践导师申请表
6.申请硕士研究生校外实践导师人员审核情况汇总表
7.南京审计大学硕士生导师学位点调整申请表
8.硕士生导师学位点调整申请汇总表
9.南京审计大学硕士研究生校外实践导师评聘与管理办法[南审研发〔2018〕40号]
10.南京审计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评聘与管理办法[南审研发〔2018〕39号]
研究生院
2020年4月24日
关于做好2020年硕士研究生导师增列和导师归属关系梳理工作的通知附件.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