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议授予会计学院2019届研究生硕士学位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19-06-06 浏览次数: 188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和《南京审计大学硕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经会计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评定,建议授予2019届耿烨等67位研究生硕士学位。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1966-610日),如对评选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会计学院王莹老师反映(地址:敏知楼405办公室,电话:025-58318505)。

 

附件:建议授予硕士学位研究生名单

 

 

会计学院

   201965日


建议授予硕士学位研究生名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