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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学院2021届硕士研究生预答辩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03 浏览次数:2428

会计学院各2021届硕士毕业生:

根据《南京审计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与学位申请管理办法》(南审研发〔201834号)、《关于做好2019级专业硕士和2018级学术硕士研究生培养和学位论文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公布2021年春学期开学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等精神,现将学院2021届研究生预答辩工作安排如下:

一、预答辩时间

学院拟安排两批次学位论文预答辩,具体时间如下:

1、第一批预答辩

时间:2021315日前后

答辩机会:适用于全体研究生,机会均等。不参加,视同放弃一次预答辩机会。

2、第二批预答辩

时间:2021324日前后

答辩机会:适用于(1)未参加第一批次预答辩;(2)参加了第一批次预答辩但未能通过的同学。

特别提醒:若在第二批次未通过,将视情况延迟答辩或延迟毕业。

二、预答辩对象

已完成中期考核与开题、论文经导师审核后同意参加预答辩的学生。

三、预答辩提交材料

1、《南京审计大学会计学院硕士学位(毕业)论文预答辩申请表》(附件1PDF版本,填写至导师意见处,导师签名可电子签。文件命名“学号+姓名+预答辩申请表”。

2、《学位论文预答辩版本(匿名)》(PDF)。文件命名“学号+论文题目”。

四、注意事项

已完成中期考核与开题、论文经导师审核后同意参加第一批预答辩的学生,请各位导师于31312:00前将《南京审计大学会计学院硕士学位(毕业)论文预答辩申请表》和《学位论文预答辩版本(匿名)》发送至310209@nau.edu.cn

 

会计学院

202133


附件1:南京审计大学会计学院硕士学位(毕业)论文预答辩申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