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发〔2015〕2 号
关于2014-2015 学年第二学期实践教学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书院:
为进一步做好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实践教学环节的各项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及要求
1.专业模拟实习(以下简称“专模”)
根据学校管理重心下移的工作思路,本学期专模教学采取“二级学院具体负责,教务委员会协调督查”的模式开展。各二级学院要进一步加强对专模环节的全方位教学管理:在课程安排上严格按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明列的实践教学计划执行;在师资配备上做到统筹兼顾,选取实践业务能力强的老师担任教学骨干,以老带新;在运行管理上强化规范意识,学院和书院应分别针对师生的考勤和上课情况进行跟踪随访,及时反馈,即知即改;在课程改革上探索创新,积极组织学院领导、行业专家和督导组随堂听课,对专模教学中存在的问题进行针对性整改,同时定期对专模教学内容及教学方式改革开展专题研讨,确保专模实习内容与时俱进,取得良好的教学效果。
2.毕业论文(设计)
配合即将到来的2015年学校本科教学审核评估工作,各二级学院要在上学期自查自纠的基础上认真分析,根据实际情况对2014届毕业论文(设计)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形成书面性总结报告,并于第五周周五(4月3日前)提交给实践教学中心。同时要高度重视2015届毕业论文(设计)的指导工作,将自查工作中发现的具有共性和特性的问题在本届学生中做到及时提醒,组织教师加强指导,避免错误重复发生。
继续扩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培育机制的受益面,适当控制指导教师和学生的师生比,通过建立指导教师库的方式形成稳定、优质的毕业论文指导教师队伍。鼓励跨学院、跨单位聘请学术水平高的教师和实务专家担任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鼓励师生大胆探索和改革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的创新创作模式,全面提升我校毕业论文(设计)的指导质量。
3.毕业实习
本学期前八周(3月2日-4月24日)为我校毕业生进行毕业实习的时间,各二级学院和书院应积极拓展校外实习基地,帮助学生联系、协调和落实实习岗位,加强与学生实习单位的沟通和反馈,制定对毕业实习进行检查的有效方案,督促相关指导教师与学生之间随时保持联系,进行专业指导,防止因学生实习地点分散、离校时间长等原因,导致毕业实习环节流于形式。同时要确保学生毕业实习安全高效,做到无任何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在“双院制”管理模式下,学院与书院应共同承担起对毕业生的实习指导工作,新修订的毕业实习报告中也明确要求学院和书院的相关导师对毕业生的毕业实习成绩进行认证。学院、书院管理人员及指导教师可通过电话联系、网络指导、实地考核、随机访谈等多种形式,引导学生适应社会,督促学生及时、如实地完成实习记录,安全按时返校。
4.学年论文
学院要根据最新版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求,本着实用性和创新性相结合的原则,在原有选题的基础上,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积极组织教师开发、更新和拓展学年论文选题,提高学年论文的写作质量。
5.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大创”)
近期学校将组织修订并发布《南京审计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与《南京审计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各学院要依据学校的相关规定,修订本学院创新创业项目具体管理办法,成立相关领导小组和指导专家组,进一步强化校院二级管理,加大对大创项目的扶持力度,加强项目过程管理与质量控制,努力提升项目组织与管理水平,扩大创新创业项目受益面。
二、工作进度安排
(一)专业模拟实习
本学期初即有专模实习环节安排,各二级学院要督促相关教师提前做好上课准备,于开课前两周将授课信息表(含教学进度表)上传至“教师个人信息系统”,教学大纲上传至毕博平台,以备查询。
专模实习要严格按课表上课,因遇节假日或考试等原因调整上课时间的班级,各二级学院和书院要及时通知相关师生,并做好补课安排。
专模环节结束后,成绩由上课教师负责网上录入,各二级学院于学期结束(7月10日前)收齐汇总后,向教务委员会提交本学院全套专模实习成绩材料。
(二)毕业论文
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毕业论文管理工作,督促论文指导老师与学生保持日常联系,根据既定的毕业论文进度计划,采取面授与函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系统指导。具体工作进程安排如下:
第4-5周(4月3日前)各学院毕业论文工作中期检查;
第6周(4月10日前)提交2015届毕业论文中期检查报告;
第11-12周安排毕业论文答辩,12周(5月22日前)向实践教学科提交论文答辩相关材料(含答辩分组名单、答辩领导小组名单、答辩时间安排);
第13周对预答辩的毕业论文进行重合度检查,13周(5月29日前)提交抽检结果电子稿;
第14周(6月5日前)完成所有答辩工作;
第15周(6月11日前)提交学生毕业论文成绩;
第16周(6月19日前)推荐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参评名单,并报送相关全套材料;
第18周(7月3日前)报送毕业论文(设计)全套资料。
(三)毕业实习
2011级毕业班学生于4月24日结束毕业实习,4月27日前返校。请各二级学院于第四周周三(3月25日前)提交毕业生实习信息统计表(见附件1)和毕业实习基地统计表(见附件2),学校将对各学院上报的毕业生实习信息进行多种形式的抽查,以督促实习工作落到实处。5月4日前向教务委员会提交毕业实习成绩和总结。
(四)学年论文
各学院要做好2012级学生的学年论文写作安排工作,第11周(5月15日前)安排好学生学年论文指导老师并指导学生进行选题,下学期开学后第三周前向教务委员会提交2012级学生学年论文成绩。
(五)创新实践训练
各二级学院对照人才培养方案要求,将2011级相关学生的实践教学环节《创新实践训练》成绩汇总,在4月22日前将成绩录入教务管理系统,并将成绩汇总表以纸质和电子档形式报实践教学中心。对于需更改或补录成绩的学生,请填写《南京审计学院学生成绩修改申请表》并办理相关手续。
(六)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项目
第3周(3月16日前),各学院要完成2014年度立项的国家级、省级和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季度检查工作,并将检查结果报送实践教学中心。
3月中下旬,组织2015年上半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申报工作,指导大学生实践创新俱乐部开展系列辅导活动,帮助学生完成项目申报。
根据省教育厅工作进度安排,适时组织2015年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采用“分级申报、逐级遴选”的评选办法,从2014年立项的校级项目中优先择优上报。
6月上旬,组织开展项目季度检查,根据学生项目进展情况,适时安排结项工作。
以上所需提交的材料均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中心(位育楼204、205)。
特此通知
南京审计学院教务委员会
2015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