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各书院、各相关同学:
根据《南京审计学院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细则(试行)》中的相关规定,现将2013级大类招生学院学生转专业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资格
2013级大类招生的(1)会计学、财务管理(2)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财政学、税收学(3)金融学、保险、信用管理、投资学(4)工商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市场营销、物流管理(5)行政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6)数学与应用数学、经济统计学的学生,符合以下条件者可申请在以上6个专业大类内自主选择同批次专业:
(1)思想品德优良;
(2)所有修读课程中无不及格课程;
(3)申请改选专业时已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以个人信息系统中为准)名列本专业前50%。
二、工作流程
1.相关二级学院制定2013级大类招生转专业工作细则,包括:各专业接受转入学生数、转专业基本程序等,4月8日前报教务委员会,专业大类涉及两个学院的应由两学院共同制定细则。
2.教务委员会于4月10日前汇总各学院转专业工作细则,报学校领导研究批准后发回相关二级学院予以公布。必要时,会同相关二级学院对具体细则进行调整。
3.学生填写《转专业申请表》(每人限报一个专业)并于4月20日前交转入学院教务办,跨学院的需先经转出学院审核同意。转入学院对转专业学生的申请进行审核后于4月30日前报教务委员会。
4.教务委员会对大类招生转专业名单进行复核并公示一周。本学期结束前办理转专业及编班手续。
三、注意事项
1.经批准转入新专业的学生于下学期正式参加转入专业的学习,本学期必须在原专业完成学习任务并参加考试。
2.转入新专业的学生执行新专业的培养计划,教学要求相同的课程的学分可相互抵认,转入专业中未取得学分的课程必须补修;原所在专业已学课程,转入专业不作要求的,其学分可计入跨学科选修课。
3.学生转专业申请被批准后一般不得申请退转。
南京审计学院教务委员会
2015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