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书院,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规定,2015年清明节放假安排如下: 4月4日至6日放假,共3天。
辅修课停课一次,由任课教师自行安排补课,确保课时量饱满,补课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南京审计学院教务委员会 2015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