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有关学生:
经学校研究决定于5月下旬组织2015年清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要求
1、可申请对象
2011级学生、2012级会计学(中澳合作项目)学生。
2、可申请课程
已修读但考试未通过的课程(包括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不包含通识教育选修课、跨学科选修课及实践环节课程),每位学生申请课程不得超过4门。
3、成绩记载
清欠考试成绩合格者一律以60分计。
4、申请办法、时间安排
凡申请参加清欠考试的学生须到个人信息系统“清欠考申请”中进行申请。申请时间为:4月22日—5月4日,逾期不再接受申请。
二、考试要求
1.2015年清欠考试拟安排在5月下旬进行,具体考试日程在5月20日左右公布。
2.考试时学生必须携带学生证(或身份证),无证者不能参加考试。证件若有遗失,请及时到相关部门补办。
3.考试迟到15分钟者禁止进入考场。考试期间学生不得以任何理由离开考场(交卷除外)。
4.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杜绝作弊行为。
三、后续事宜
1.清欠考试通过后达到毕业要求的学生预计在6月30日左右领取毕业证书。
2.需要进行学位评议的学生,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评议决定是否授予学位。
特此通知。
南京审计学院教务委员会
201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