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2012级同学:
根据各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要求,我院2012级学生在毕业前需要完成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实践教学环节中的“创新实践训练3学分”项目。为保证学校学院、专业调整后我院2012级毕业生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学院对大学生创新实践训练考核实施办法进行了重新修订,现予以发布,从2012级学生开始执行。
附件:会计学院本科生创新实践训练考核实施办法(修订)
会计学院
2016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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