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1.掌握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团结合作,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敬业精神和致公情操。
2.掌握扎实的经济学、管理学基础理论,系统掌握会计学的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了解会计理论的国内外发展动态;具有运用现代会计、财务理论和分析工具开展理论研究的能力,具有较好的从事会计与财务工作的实践能力;具有适应复杂业务环境的学习能力和战略意识,具备成长为会计或财务领导的潜质。
3.熟练掌握一门外国语,能阅读本学科外文文献,具有一定的国际学术交流能力和跨文化工作能力,能胜任会计与财务理论研究与教学,会计师事务所、政府机关、各类金融机构、企事业单位从事会计与财务管理工作。
二、研究方向
1.会计理论与方法
2.财务理论与方法
3.注册会计师审计
4. 成本与管理会计
三、学习年制
基本学习年制为2.5年。
四、培养方式
1.研究生入学后,先进入课程学习并了解每位导师的研究方向,第一学期11月份进行师生“双向选择”,确定每位研究生的导师。
2.研究生培养实行导师负责制。导师一经确定即与每位研究生制定培养计划。研究生的个人培养计划须报所在二级学院和学校科研与研究生部备案。
3.研究生的培养应是在导师和任课教师指导下的研究性学习。在培养和教学过程中,重点培养研究生独立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特别是提出新观点、新思路,以引起学术讨论和研究。研究生的独立见解和创新成果应作为成绩考核的重要依据。
4.研究生培养的全过程要贯穿学术道德教育和学术规范训练,要注重培养研究生严谨的治学态度和求实的科学精神,努力营造良好的学术环境。
5.研究生应注重理论联系实际。
五、培养基本环节与学分要求
1.公共课、学科基础与核心课,每位研究生必修且须修满学分。
2.选修课,每位研究生至少修满10学分,并至少修读1门跨学科课程。
3.社会实践,1学分。未曾参加工作或参加工作不满2年的研究生应参加不少于1个月的社会实践;已参加工作满2年的研究生可以不参加社会实践,但须以修其他课程所获学分替代。
4.学术讲座,1学分。学术学位研究生在培养期间至少参加12次学术讲座。
5.硕士学位论文,6学分。每位研究生必须完成。
六、课程考核与中期考核
1.课程考核。公共课、学科基础与核心课以笔试考核为主,辅之以课程论文、面试、项目方案设计等考核方式;选修课以研究报告、项目方案设计、调查研究报告、案例分析报告考核为主,以了解研究生对专业知识的掌握情况和综合分析问题能力。
2.社会实践考核。研究生社会实践须有明确的内容要求、合理的时间安排和严格的考核方法。研究生在完成社会实践后,应填写社会实践报告单,由实践单位给予评价并加盖公章。
3.中期考核。由所在学院组织学科点负责人和导师对研究生进行中期考核。主要考核研究生的思想品德、课程学习和科研能力等情况,同时对研究生参加科研、学术活动和社会实践等情况进行督促和检查。考核小组应本着公正、负责、实事求是的态度对研究生作出评价。
中期考核不合格者,不能进入学位论文撰写阶段;对完成学业有困难者,劝其退学或作肄业处理。
七、学位论文与学位申请
学位论文是培养研究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的重要环节,也是衡量研究生能否获得硕士学位的重要依据之一。研究生一般需用一年的时间完成学位论文。
研究生在撰写学位论文之前,应在导师的指导下,经过认真的调查研究,查阅大量有关本学科和相关学科的中外文献资料后,确定具有一定前沿性的研究课题,在此基础上提出自己的研究方案,撰写开题报告。
由各学科组织导师和有关专家召开研究生开题报告论证会,审议研究生的开题报告。研究生应就课题的研究范围、研究意义、拟解决的问题、研究思路、技术路径、研究方法、可能的创新和困难以及研究进度等方面做出说明,导师组对其开题报告进行可行性论证。研究生开题报告通过者,在导师的指导下,拟订学位论文完成计划并撰写论文;研究生开题报告未通过者,应重新选题或设计研究方案,并择期重新召开开题报告论证会。
研究生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学位论文的撰写。学位论文要对论题有较系统、全面的把握,在某些方面有所创新;一般在3万字以上。
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申请,按《南京审计学院硕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