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度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依据《南京审计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与管理办法》《会计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等相关文件精神,经学生本人申报、会计学院奖学金评审工作小组评审,报会计学院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核,拟推荐以下同学申报国家奖学金并公示,排序如下:
1.李子心,2022级会计专硕,MP2202139;
2.卞子咏,2021级会计学硕,MG2102110;
3.李潇琦,2021级会计学硕,MG2102111;
4.何艺海,2022级会计专硕,MP2202110。
公示期为2023年10月9日-10月11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实名反馈至邮箱310131@nau.edu.cn,联系人:滕德馨,联系地址:敏知501,联系电话:58318558。
会计学院
2023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