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团支部、相关辅导员:
为进一步规范学生党员发展工作,保证党员质量,保持党组织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根据《南京审计大学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南审党委发[2025]11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通知。
一、指导思想
严格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坚持发展程序和纪律,严格执行大学生党员发展“三投票三公示一答辩”制度;坚持入党自愿原则和个别吸收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禁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切实保证新发展党员的质量。
二、发展条件
拟发展学生党员应具备以下要求:
(一)德育方面:
1、锤炼思想品德,自觉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培根铸魂、启智润心;
2、加强政治学习,厚实理论功底,参加发展对象培训班(54、55、56期)学习且成绩合格,注重在实践中学真知、悟真谛,加强磨炼、增长本领;
3、遵守组织纪律,有良好的群众基础,积极参加集体活动,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或吃苦奉献精神,在学校重大工作或集体活动中有良好表现;
4、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端正入党动机,自觉接受党组织的考察,在考察期内递交书面思想汇报4篇及以上;
5、获得过一次校、院级及以上表彰(指“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本条只针对本科生)
6、2024-2025学年学生素质拓展测评成绩为B+及以上。(本条只针对本科生)
(二)智育方面:
1、累计学分绩点达 3.0 或专业排名前 50%(含),且无积欠学分现象;
2、获得过奖学金(含“社会工作奖” 及各类单项奖)一次;
3、专业学习情况应征求所属学院任课教师、专业班主任、导师等的意见;
4、少数民族学生、边远地区学生等,学院党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智育要求并报党委组织部批准后施行。
(三)体育方面:
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体育活动,体质健康达标,课外体育锻炼成绩均合格。
(四)美育方面
树立正确的审美观念,培养良好的艺术修养,陶冶高尚的道德情操,塑造美好心灵。
(五)劳育方面
1.认真参加各类实践(实习)活动和义工服务活动,综合表现良好;
2.原则上近一年内宿舍卫生评比应获文明宿舍及以上,无任何宿舍违纪行为。
(六)本学期内有以下情况之一者,暂不发展:
1、考试违纪作弊被学校通报者;
2、被学校奥蓝系统通报者;
3、在学院宿舍安全等各项检查中(含晨读晨练)被通报者;
4、受到学校、学院处分及有其他违规违纪行为者。
(七)对个别特别优秀或作出突出贡献的学生,发展党员的具体条件可适当放宽,但应严格控制。经个人申请,辅导员审核,党支部评议后学院党委研究决定。
“特别优秀”指在省级及以上英语、数学等学科学术型竞赛活动中取得名次,在省级及以上刊物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在省级及以上文体竞赛、实践创新训练计划大赛、“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职业生涯规划大赛、社会实践等活动中取得名次或获得表彰,在校学生会、大学生艺术团等各类学生团体的活动中表现突出(可征求校团委等部门的书面意见)等;“作出突出贡献”指在校、院的中心工作、重大活动或日常学生活动中表现突出,或见义勇为等。
三、发展流程
1、个人提交申请材料,并将学习成绩、荣誉奖励、社会工作、志愿服务等相关证明材料同时交辅导员和专业班导师审核。相关材料需提供证明材料,成为积极分子时间、青共校结业时间等要求填写准确,按照示例填写(填写附件1和2,12月4日截止)
2、团支部和党支部综合推荐,具体流程如下:
(1)辅导员召集团支部委员会成员依据递交申请的发展对象综合表现情况,组织班级民意测评对推选名单进行群众投票测评。
(2)辅导员和专业班导师审核学生提交材料,结合学生日常表现、民意测评情况给出推荐意见(12月8日截止。辅导员以班级为单位将各班附件1申请表(纸质+电子)+附件2汇总表(电子版,需合并所带班级,并分班级做好排序)+附件3(纸质)+附件4(电子版,需合并所带班级,并分班级做好排序)及相关证明材料一并交至会计学院学生事务中心E101办公室华老师,研究生以支部为单位交至敏知楼515张老师)。
3、学生党支部进行讨论推荐。学生党支部对照学院发展党员条件,组织发展对象进行发展答辩,对发展对象进行考核,提出拟发展党员初步人选,并准备好预审材料(原则上12月15日前)。
4、学生党支部向学院党委上报拟发展党员名单。学院对拟发展对象进行预审,学院党委召开党委会研究讨论后对拟发展党员情况进行公示(原则上12月18日前)。
5、专兼职组织员领取《入党志愿书》草表并指导发展对象填写,支委会审核合格后召开接收预备党员党支部大会进行讨论,并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大会结果及时报学院党委(根据实际情况待定)。
6、学院党委安排专人与拟接收预备党员谈话(根据实际情况待定)。
7、学院党委召开会议,审批预备党员。
8、专兼职组织员将发展结果及相关材料报组织部复审。
附件1:会计学院发展对象入党申请表
附件2:会计学院发展对象入党基本情况汇总表
附件3:群众投票测评表
附件4:会计学院发展对象入党资格审核统计表
附件5:学院班级对应党支部安排表
会计学院党委
2025年12月2日
附件1:会计学院发展对象入党申请表.doc
附件2:会计学院发展对象入党基本情况汇总表.xls
附件3:群众投票测评材料.doc
附件4:会计学院发展对象入党资格审核统计.xls
附件5:学院班级对应党支部安排表配.xlsx